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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08日 10:46 关键词: 调整 药品价格 降价

发改委:2月1日起调整20类药品价格 平均降价幅度15%

央视网 记者:祝娟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解热镇痛、呼吸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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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调查

深度调查|房价普涨背后的激烈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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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刷新 更新时间:10: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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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记者祝娟 报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解热镇痛、呼吸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批调价的化学药品,与2011年至今已分四批调整的抗生素、循环、神经、激素、消化、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等8类药品,属于同一轮次调价品种,大部分属于临床常用药品。国家降低这些药品的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

  此次国家在降低高价药品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同时,也注重加强了对低价药品的价格扶持。特别是对临床短缺的低价药品,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价格,以鼓励低价药的生产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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