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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劳务工资承诺备案制今实施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0日 17: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合肥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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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天起,合肥首次实施劳务队伍工资承诺备案制度,对于全市6000多个工地来说,今后如果企业想更换用人,必须将之前的民工队伍工资算准并结清。

  在合肥庞大的建筑市场上,劳务队伍用工更迭,是一种常见的市场行为,但有些企业会乘机找理由钻空子拖欠工资,处理不当会引发各类纠纷。合肥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表示,为了规范施工企业更换劳务队伍的行为,切实保护施工企业和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自8月10日起全市建筑企业更换劳务队伍,必须开始实行农民工工资承诺备案制度。

  根据新规要求,凡合肥市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涉及施工企业更换劳务队伍(含劳务班组)的,均实行承诺备案。建筑总承包企业直接更换劳务队伍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结清劳务工程款、劳务工资,并在实际更换劳务队伍前七天,将更换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承诺备案表报送至管理部门;分包企业直接更换劳务队伍的,由分包企业负责结清劳务工程款、劳务工资,并在实际更换劳务队伍前七天,将承诺备案表报送至管理部门。

  此外,凡因工程质量、工期纠纷更换劳务队伍的,须经该项目业主代表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并在承诺备案表上签署明确意见。施工企业更换劳务队伍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妥善处理因更换劳务队伍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确保企业换人前,要将过去班组的农民工名单和工资明细,报送到管理部门,接受监督保证工资发放到位,提前预防发生拖欠事件。”合肥市城乡建委表示,凡应办理承诺备案的项目未备案的,一旦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事件,将视情节进行3至6个月限期整顿,整顿期间限制其在肥开展建筑经营活动,情节严重者必要时将清出合肥市场。 (张广军 记者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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