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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日报讯(记者沈艳莉 通讯员汤文飞)日前,记者从市“正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其督办的一宗违法集资房拆除案目前已基本完成,在相关部门的积极协调下,19名购房群众全部得到补偿。
●补偿协议先签定 拆除工作无阻力
据了解,该违法建筑位于清城区东城东岗路,今年6月20日被依法拆除。由于拆除时,该建筑已建成八层楼房,并已与19名群众签订了购房合同,购房款达到187万元,如果不妥善解决好购房群众的补偿事宜,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
针对问题所在,在查处该宗违建问题时,市“正风”办既考虑到保证执法严肃性,也充分考虑到群众利益,联合市规划局、东城街道办等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协调工作,于6月15日召开协调会议,促成违法建筑承建商与群众签订了补偿协议,为拆除工作扫清了障碍。在6月20日至6月24日四天拆除中,执法人员没有遇到阻力,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市“正风”办跟踪落实 补偿工作迅速有序
违法建筑拆除完成之后,市“正风”办督促有关部门对善后工作进行跟踪落实,要求违法建筑承建商在七月下旬之前完成补偿。据介绍,根据此前购房群众与违建商签定的补偿协议,补偿方法有两种:一是由承建商提供合适的房屋进行置换;二是分两期退还全部购房款。据了解,至今为止,19名购房群众中超过半数选择了置换房屋,并已重新签定了购房合同。市“正风”办表示,将继续落实补偿工作,特别是对于选择分期退还房款的群众,跟踪到底,确保违建商全额退还房款,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购房群众:吃一堑长一智 合法买房不再贪小便宜
据了解,此次获补偿的19名购房群众中,大部分是去年1月至7月期间向违建商购房的。购房群众罗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违建商以集资建房的形式,与他签定了《集资建楼房合同》,收取了第一期房款8万元,之后又收取了他7万元,总价共15万元。原以为可以住上新房,没想到新房还没有交付,就被拆了,所幸政府部门协调处理得当,没有损失。谈起这“买违法房”的事件,罗先生心有余悸,他表示,吃一堑长一智,今后不会再上这种当,如果再买房,无论如何也要通过合法渠道,不能再贪小便宜。
●市“正风”办:违建“歪风”要狠刹 查处不力要问责
其实,监管部门此前曾对这宗违法建筑发生停建通知书,并对其采取过强制措施,但是承建商利用晚上和节假日偷建、抢建,性质恶劣。对此,市“正风”办表示,今后对于这类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一定要加大查处和打击的力度,不能放之任之,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建起一栋拆除一栋,绝不能因为一时疏忽助长了违建“歪风”。对于在查处违法行为中不力的部门和干部,一律问责,如果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从严处理。
广大干部群众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可以向市“正风”办反映,投诉电话:12388,投诉邮箱:qyzy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