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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没有上岗证,却违规操作明火电焊,茶山两工人被刑拘。据悉,如此严格执法,在东莞仍属罕见,茶山消防大队表示,刑拘两人是想对辖区内单位起警示作用。
7月27日下午,茶山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分别位于茶山镇金勇白铁店的员工马某和茶山镇恒达不锈钢店的员工祝某正在店铺中作业,“我们发现,这两名员工都在用明火进行焊接铁架,而且周边还有油漆、氧气罐、天拿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现场一消防人员说,通过对马某、祝某进行询问,发现马某、祝某在进行作业时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并且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直接进行烧焊作业。
由于马某、祝某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消防部门决定对两人实施拘留,马某、祝某对处罚决定均表示无异议,接受处理。
记者获悉,对于无证上岗的电焊工,往常多数是以批评和教育为主,对其拘留甚至是刑拘,在东莞非常罕见。
“以前我们因为人手相对不足,所以很少用这么严重的处罚。”茶山消防大队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依法拘留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人员,震慑各种消防违法行为,提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力度,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