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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市法院宣判几起重大毒品案件 多名犯罪嫌疑人受到严惩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1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网-数字报刊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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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北辰区法院对一起利用快递运输毒品的案件进行了宣判。法官表示,犯罪分子是钻了快递行业不完善、不规范的漏洞,这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注意。据悉,近日本市法院对一批严重毒品犯罪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或被判处死缓,或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例一驾车跨省运毒男子被判处死缓

  被告人李某,男,本市人。公诉机关指控,李某于2010年在四川省服刑期间与四川人苟某(另案处理)相识。释放回津后,李某与苟某预谋购买冰毒回津贩卖。2010年11月30日,李某让其妻给苟某的妻子账户汇款14万元用于购买冰毒。

  2010年12月初,李某前往成都,从苟某处取得所购买的冰毒466.65克。此间,黑龙江省人刘某(另案处理)亦向苟某汇款39万元购买毒品,苟某遂将刘某所购的3000余克冰毒也交予李某,并将毒品藏匿于一辆黑色本田牌雅阁轿车后备厢的备用轮胎处。2010年12月5日凌晨,李某驾驶该车由成都出发返津。当日23时,李某驾车行驶至本市后被民警抓获。

  法院查明,民警当场从李某所驾汽车后备厢备用轮胎处查获毒品4092.2克,经鉴定以上毒品均含甲基苯丙胺成分。

  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一次性运输毒品达4092.2克,毒品数量大,应依法判处死刑。考虑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因此,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二多人从成都贩毒获刑15年或无期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2月,被告人刘某、马某共谋从成都购买毒品运回天津,由马某负责贩卖。然后马某又联系了女青年许某,商定由许某联系人员购买毒品。2011年2月21日,刘某、马某凑得2万余元毒资,然后由刘某前往成都,购得三包冰毒,重141克。刘某返回天津后将毒品交给马某,马某经许某介绍,在塘沽区某公寓将毒品贩卖给王某以及绰号“五哥”的东北籍男子(二人另案处理)。之后,几人又多次贩卖毒品。5月20日,刘某在津被抓获。5月21日13时,马某在塘沽区金元宝商厦被抓获。民警当场查获冰毒3包,麻古19片。并于当日在马某暂住处搜查出冰毒两包,麻古9片。经鉴定,该5包冰毒及28片麻古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总重量为240.55克。2011年6月3日,樊某在成都市被抓获。市二中院经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樊某、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马某和许某分别获刑15年。

  案例三靠快递运毒男子被判刑12年

  今年33岁的男子周某系湖南省邵阳县人。今年2月17日9时,周某从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某小区租乘出租车到圆通速递公司北辰分公司领取包裹一个。随即,周某又联系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约定在北辰区某村一交口处领取包裹一个。11时,周某在领取包裹后被民警控制。民警经当场搜查,从上述两个包裹内查获甲基苯丙胺225.07克。北辰区人民法院法官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

  昨天,北辰区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河北工业大学的师生,区属九镇四街综治干部,旁听了案件宣判。宣判之后,法官以案说法,分析了毒品犯罪的危害和根源。法官表示,刚刚宣判的案件是被告人利用快递公司运输毒品的,这些犯罪分子利用了快递行业不完善的漏洞。之后,旁听的大学生参观了该院的“珍惜毒品,珍惜生命”禁毒展览。新报记者张家民实习生信华通讯员戴伟东于翔刘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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