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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成果由政府“全买单”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10: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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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李金金本报通讯员高钧

  “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全年就业培训任务目标3.9万人,其中职业培训补贴最高可达1800元……”7月24日,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工作的通知,确定全年实施创业培训600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初级工2.31万人、中级工6600人、高级工3300人。

  城乡培训全覆盖

  据了解,今年东营市将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鼓励其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企业新录用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开展岗前培训。对有创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开展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

  培训成果政府“买”

  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实行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及职业培训机构全面实行校企合作,大力推行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等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完善参训人员报名、培训、考核、就业、补贴申领等各环节相关信息。

  培训补贴助人才

  东营市建立统一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且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职业培训补贴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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