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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商局公开征集三大领域“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2日 05: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日报 热点专题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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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讯 不使用装饰公司采购的建材就不予保修、快递延误不赔、消费储值卡余额过期不退……针对当前市场消费中不时出现的不平等格式合同,为进一步加大对“霸王条款”的整治力度,全面掌握和纠正使用不平等格式合同的违法行为,自7月19日起到九月底,济南市工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装饰装修、物流快递、储值消费三大领域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

  一些被百姓称为“霸王条款”、“陷阱条款”的格式合同条款,往往采取“免除商家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和“排除消费者权利”等方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在装饰装修合同中声明不使用装修公司采购的材料,将不负责保修与环保质量保证,从而方便装修公司进行强制搭售;物流公司“延误不赔”、“随意开封查件”和“任意扩大‘不可抗力’免责范围”,以及储值消费卡“不退办卡费”、“过期不退余额”、“设置最小充值额度”等情况也较为常见。在济南工商局公开征集“霸王条款”期间,省城消费者凡在装饰装修、物流快递、储值消费领域消费过程中,遇到被不平等合同条款侵害的情况,可向济南市工商局专用举报邮箱(jngstk@163.com)反映情况。发送邮件时,请详细说明消费时间、消费地点和经过,附上相关合同条款的影印件或照片加以佐证,并留好联系方式,便于工商人员落实。同时,济南市工商局将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届时联合相关部门对征集的“霸王条款”进行集中点评,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另据了解,今年以来,济南市工商局开展的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行动,已经在全市范围内纠正不平等合同条款近200条。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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