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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省民政厅与汕头市政府共同签订的共建汕头经济特区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协议中提出,民政部将支持我市建立社会工作职业制度,扩大社会工作的服务规模和领域。
市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现代社会,社会工作已经发展成拥有专门技术与方法,并为当代社会所普遍认同的一个专业,它因而被纳入到现代社会的制度系统中,成为贯彻政府福利政策,确保社会稳定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制度构件。为积极探索富有汕头特色社会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幸福汕头中的重要作用,协议把建立社会工作职业制度作为8方面的工作内容之一。民政部要求汕头大胆先行先试,重点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评价激励、政策制度建设进行试点,着力建立社会工作职业制度。
当前,我市将一方面全面引入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具有专业资格的社会工作人才,对现有从业人员加大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力度;
规范和引导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创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积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广泛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扩大社会工作的服务规模和领域。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另外,创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和手段。在社会管理与服务领域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创新社工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星级管理和薪酬保障制度,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活力。创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与评价机制。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拓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教育培养途径。争取在汕头设立粤东社工考点,探索建立社会工作员评价制度。
本报记者 陈洪镔 实习生 赵佳仪、彭明媚
通讯员 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