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个体参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请注意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4日 16: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合肥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7月2日是本社保缴费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的第一天(7月1日为周日),个体参保人员从这天起可申报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午9点一上班(上班时间为朝九晚五),市人社局就业中心一楼个人参保大厅里,前来办事的人挤得水泄不通,排队一度排到门外的庐江路上,当天受理养老保险申报2200余人次。

  市就业中心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温馨提示个体参保人员:

  (1)个体参保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7月份是申报高峰期,办理人员多,排队长。参保人员可在2013年6月24日前任何一个月(每月1日至2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前来办理本社保缴费年度内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手续。

  (2)个体参保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凭社保个人编号,在7月1日至7月24日之间,直接到徽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本社保缴费年度的职工医保费,不影响职工医保待遇的享受。袁庆黎盛敏理

热词:

  • 参保人员
  • 养老保险费
  • 职工
  • 缴纳
  • 个体
  • 医保费
  • 基本养老保险
  • 社保
  • 社会保险缴费
  •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