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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2年西宁市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确定。
据悉,养老保险补贴是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60%至100%养老保险不同的缴费比例分别给予补贴。医疗保险补贴可分两种,按8%的缴费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时补贴其6%的部分,2%的部分由个人承担;按4.2%的缴费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时给予全额补贴。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补贴是按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参保人员可持缴费凭据到有关人社经办机构办理。(作者: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