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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近日,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公布的《基金法草案》,此前饱受质疑的基金从业人员炒股问题也纳入其中。这意味着如果该草案通过人大审议,今后基金经理等从业人员及家属均能炒股。
该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中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买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避免与其管理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有业内人士质疑,这是否意味着基金经理将可以合法进行老鼠仓操作,老鼠仓或将愈演愈烈。
一位基金业内人士表示,从目前公布的条款来看,当该修订草案通过人大审议后,基金从业人员将可炒股,但仍然实行报备制度。(新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