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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雇洋教师 最高罚5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3日 0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佛山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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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报讯暑期已至,众多教育培训机构纷纷聘请“洋教师”加盟,以显示其实力与水平。针对培训机构聘请外籍专业人员的现象,禅城区于昨日上午召开会议规范区内对外籍专业人员的聘用管理。

  会上,禅城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分别就本单位职能范围内有关教育系统外籍专业人员聘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提出具体的管理意见和措施。禅城公安分局还于近期依法对祖庙街道辖区的一家教育培训学校非法聘用外教作出处罚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希望教育机构负责人引以为戒,提高认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据悉,全区各教育培训机构和幼儿园负责人等105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在会后分别签订了《合法用工承诺书》。

  (记者孔德钦 通讯员张亿)

  如何合法聘用

  首先需要从教育部门获得聘用外籍教师的许可证;其次,被聘用的外籍教师需要从人社部门获得外国专家证;最后,被聘用的外籍人员还需要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就业类居留证。

  外籍教师只有具备上诉资格、证件,并处于有效期之内,才可以被教育培训机构合法聘用。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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