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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购房契税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3日 08: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沙晚报 热点专题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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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谢春年

  网友“我也是桔子”:现在长沙市首套房的退税还执行吗?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只有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才可以享受退税吗?在省内其他地市有一套住房,在长沙购买用于居住的唯一住房,契税如何规定?

  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关于做好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乡[2011]2号文件规定,对本市户籍的购房人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可以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首次只购买一套(同时购买多套的,只能有一套住房享受,下同)的;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的;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的。

  对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的,在纳税申报时,购房人应提交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无住房证明及家庭唯一住房的书面诚信保证书,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如果符合条件,能够享受90平方米以下家庭唯一住房的税率优惠,在缴纳契税时就只要申报1%的税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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