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山东将保障出租司机休息休假权 每周至少休一天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2日 0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济南讯 近日,省交通运输等部门转发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通知》,在今后两年时间内,我省将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依法规范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的劳动关系,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障驾驶员的休息休假权。

  根据《通知》要求,出租汽车行业将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加强出租汽车经营成本核算,合理确定出租汽车经营承包费用;通过实行驾驶员代替班制度、减免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用等手段,使驾驶员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定期召开驾驶员联络员会议,消除化解矛盾。

  在两年的活动期内,我省将依法规范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的劳动关系,制定和推广适合出租车驾驶员的劳动合同文本,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障驾驶员的休息休假权。加强出租汽车行业劳动争议调处和劳动监察工作,建立完善劳动关系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依法及时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的工会组建工作,监督企业认真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各项权益。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81695000,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

热词:

  • 劳动关系
  • 出租汽车行业
  • 通知
  • 工资集体协商
  • 我省
  • 齐鲁网
  • 劳动争议
  • 阳光连线
  • 依法规范
  • 出租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