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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周炜 实习生 邹阳笛)企业要依法、依规与驾驶员签订车辆承包合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昨日记者从市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动员会上获悉,落实休息休假权,使驾驶员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建立劳动关系促进行业发展
昨日,市出租汽车行业召开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动员会,传达了交通运输部有关精神,明确了我市要逐步减轻驾驶员负担,正确认识和处理企业与驾驶员之间的关系。
为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出租车企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通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出租车行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逐步规范企业经营和用工管理。
让驾驶员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将从2012年8月持续到2014年1月底。”市出租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组织实施阶段将引导企业对自有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实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依法、依规与驾驶员100%签订行业格式化车辆承包合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对未达标的,将按相关标准扣分,并取消企业评优评先资格。
各经营企业要积极建设本单位党、团、工会组织,切实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今年实现企业工会组织全覆盖。切实保障驾驶员的休息休假等权利,市出租车管理处将通过重新修订驾驶员代替班制度和服务监督卡管理制度,使驾驶员每周至少休息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