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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到广州治病5医院可用当地社保卡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0日 0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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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中山讯 (记者黄庭辉、刘竞宇通讯员张延艳)对于一些重大疾病,中山不少市民都会转往广州等外地条件较好的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因此从中山医院转往异地医院也是市民较为关心的问题。昨日,中山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就医保异地使用的有关问题作出解释。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如果办理了市外转诊手续,但超过6个月仍未住院的,应重新办理市外转诊手续。每次市外转诊手续只能住院一次,门诊就医时间不超过60天。参保人遵医嘱复诊的,应到原市内转出医院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重新办理市外转诊手续。

  转至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参保人可直接用社保卡在以上医院进行现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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