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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解决农户贷款难促进农户贷款业务规范发展
新华社北京7月7日专电中国银监会日前就《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认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力图吸收前一阶段农户贷款的经验教训并以制度化的方式加以规定,有望促进农户贷款业务规范发展,有利于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
“三农”金融服务中,农户金融服务、尤其是贷款服务一直是相对薄弱的环节,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
“一方面农户的金融需求不断上升,需要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力度;另一方面农户缺乏抵押物和报表,相对分散不易于风险监控,农户贷款常常具有‘两难’特征——农户难、金融机构也难。”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说。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末,我国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3.3万亿元,比2007年末增长146.7%,占各项贷款的5.4%,占涉农 贷款的21.3%。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结合农户贷款特点,对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拓宽了法规覆盖的业务范围,强调保护农户消费者权益,注重提高农户贷款可获得性和便利性,重点强化风险控制要求。
据了解,此前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只是针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等小额业务,管理办法对贷款进一步具体化,包括农户大额、小额贷款,生产、生活贷款,并对抵押、担保、信用等贷款方式进行了规范。
杜晓山认为,管理办法的一个重要创新是,强调保护农户消费者权益。征求意见稿中阳光信贷、限时办结、贷款到期前预先提示借款人安排还款、严禁乱收费等规范经营行为、严防假冒名贷款的规定,体现了对农户权益的保护。
“同时,我认为还要加上对农户的金融服务消费意识教育。农户受种种因素制约,在金融消费意识上相对薄弱。”杜晓山说。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管理办法把国内外成功的贷前、贷中、贷后流程规定,激励考核相关制度,例如审贷分开等,进行了制度性规范,这也是重要的进步。
管理办法在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上向农户贷款倾斜,包括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制与容忍度,以鼓励农户贷款发展。同时,明确审贷与放贷相分离,强化贷后对账检查,要求建立贷款本息独立对账制度、不定期重点检(抽)查制度以及至少两年一次全面交叉核查制度等,有效防范假冒名贷款。
此外,针对农户传统缺乏抵押物、报表,缺乏信用记录等导致难以获得贷款的问题,管理办法规定了如何建立农民信用档案、利用信用档案合理授信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规范,有利于缓解农户“贷款难”的问题。
但杜晓山对管理办法中“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贷款”的规定存有异议。他认为,对于分散、偏僻地区的小额度的农户贷款,如果要求农户必须开立银行账户,可能会导致这些农户要跑几十里地办账户、取钱,遇到急用贷款的时候十分不方便。对于这类贷款,他建议可采用流动贷款服务车,即固定日子到集市上进行现场贷款服务或上门服务等方式。因此,“一定金额范围内的农户贷款,建议也可用现金发放”。
银监会表示,社会各界针对管理办法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8月6日前反馈给银监会。银监会将根据反馈意见,对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