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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沪深主板退市新规昨日正式发布。其中,上交所新增5项退市指标,深交所主板、中小板新增7项退市指标。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有两点,一是上市公司连续3年净资产为负值,将终止上市;二是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连续3年低于1000万元,将终止上市。
上交所新增5项退市指标
昨日,《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正式发布,新增5项退市指标,包括:净资产指标、营业收入指标、审计意见指标、市场交易指标以及扩大适用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的指标。
针对一批绩差公司依靠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损益长期“停而不退”的现象,《退市方案》增加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标准;针对市场上长期存在“空壳”公司等突出问题,《退市方案》新增了净资产、营业收入、非标审计意见等相关退市标准,同时新增了股票成交量、股票收盘价两个市场交易方面的退市标准。
方案中,净资产指标方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被追溯重述后为负数,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警示后仍为负数,暂停上市。被暂停上市后仍为负数,终止上市。
营业收入指标方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警示后营收仍低于1000万元,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还低于1000万元的,终止上市。
深交所新增7项退市指标
深交所同日也发布《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新增及变更的退市标准包括“净资产为负值”等七大项。其中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也纳入退市范畴。
新增及变更的退市标准如下:一是净资产连续3年为负值;二是营业收入连续3年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三是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四是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五是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六是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七是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同步播报
新旧规则的衔接安排
2012年1月1日前暂停上市的主板公司,交易所将在2012年12月31日前作出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决定;2012年暂停上市的公司,交易所将在受理其恢复交易申请后30个交易日内作出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决定。
退市新规中“最近一年”指2012年。
成都晚报记者 彭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