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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27日讯(记者 李飞飞)今日,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太原市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为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热情,太原将建立起适合陪审员特点的考核机制,通过考核建立起陪审员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陪审员产生、退出机制。
2009年以来,太原市共任命228名人民陪审员,其政治素质较好、年龄结构分段合理、职业界别广泛均衡、文化程度普遍较高。2010年以来,共陪审14447件24620人次,人均参审案件63.9件。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既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有基层村组群众,具有广泛性。特别是具有建筑、医疗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帮助审判人员明晰案件,更有力地体现司法公正。同时,人民陪审员因更贴近群众,在民商事案件的庭前、庭中、庭后开展全程调解,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
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人民陪审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存在“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为提升陪审能力,激发陪审员队伍的活力,太原市将建立陪审员退出机制,并通过集中培训、庭审观摩、疑难研讨等措施,增强陪审员的业务素质。
同时,进一步落实陪审员审理案件的随机分案制度,结合陪审员的职业、专业技能等因素分案,形成法官职业思维和陪审员社会思维的优势互补。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审阅案卷权利、案件调查权利和案件评议权利,让人民陪审员充分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彻底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
作者:李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