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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暑假期间组织师生集体外出要报批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7日 07: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福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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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闻网讯  暑假将至,又值汛期。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暑假期间组织师生开展各种集体活动时,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和“小型、就近”原则,外出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通知要求,广大师生及家长在放假前后以及暑假期间,要积极参加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并将安全知识竞赛作为学生暑假家庭作业的重要内容和暑期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径。通知强调,各地各校中小学生学习游泳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进行,不要在没有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更不要到无安全保障的江、河、湖、海、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游玩)。如果发现同伴溺水应立即呼救,中小学生不宜盲目下水营救。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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