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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深圳市龙岗区政协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工作,为委员履行职责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服务,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在促进龙岗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龙岗区政协首创提案办理“三见面”活动。
近年来,深圳市龙岗区政协不断加大提案办理力度,建立健全提案办理机制。提案办理“三见面”活动是对“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票决评议”、“提案工作程序图解”、“提案办理座谈月”、“委员提交提案情况公布”等连续四年开展创新活动的继承和延续。
针对委员们提出的政协工作“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2007年,区政协开展了重点提案办理票决评价工作。“提案办理好不好,委员票决说了算。”龙岗区政协主席赖剑秋说,“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票决评议工作从‘点’上深化了提案办理,增强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刚性’。活动开展五年来,每年都真正达到了100%满意度。”
2008年,龙岗区政协制作了政协提案工作流程图,对提案立案审查、交办、办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从提案征集、提案审议立案、提案交办、提案办理和提案汇总报告五个方面工作进行明确规定,使得提案工作更加规范。
2009年开始实行的“提案办理座谈月”是龙岗区政协在重点提案票决评价的基础上开展的一项创新性活动。活动开展三年来,该区政协每年都组织4场提案办理座谈会,分别邀请50多个提案承办单位与相关提案人进行座谈,通过提案人、承办单位与区政协提案委三方的沟通与互动,有效地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受到了全国政协调研组以及省、市政协的一致好评。
为了提高提案质量,让广大委员了解自己提交提案的情况,2010年龙岗区政协还创立了委员提交提案情况公布制度,详细向委员提供了立案提案的承办单位情况和不立案提案未予立案的原因,促进了提案质量的提升,加强了双方的沟通,推进了提案的办理落实。
“目前看来,许多政协提案人与办理单位之间的沟通尚待进一步加强,一些政协委员因对所提提案办理涉及事项不完全了解而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情况仍然存在。”针对委员提出的问题,今年龙岗区政协又创造性地开展了“提案办理三见面”活动。
活动要求,各承办单位在收到交办提案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提案人见面联系一次,了解提案人提出提案的目的、意图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各承办单位在收到交办提案后3个月内主动与提案人见面联系一次,通报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征求提案人办理提案的意见和建议后,继续办理、办好提案;提案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后,要精心做好提案答复,在收到交办提案4个月内或特殊情况6个月内要主动与提案人见面联系一次,了解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满意情况。
“提案办理‘三见面’活动搭建起了提办双方沟通协商的桥梁,有效加强提办双方的理解,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了提案办理的落实率。”委员们纷纷对“三见面”的形式予以好评。据悉,今年该区政协立案的178件提案均已进行了“办前见面”活动,其中有半数以上的提案承办单位在“办中见面”环节进行办理情况通报后都各自收到了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已办理完成的17件提案满意率为100%。(曾功政 记者 宋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