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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惠州市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将建立动态扶贫标准,健全扶贫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扶贫开发“双到”模式长期化、制度化。
应该说,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之一。我们既要巩固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也要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根据惠州实际,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推动“双到”工作取得实效,为完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探索新的路子和经验。事实上,我市高度重视扶贫“双到”工作,以“项目帮扶、就业帮扶、救济帮扶”为抓手,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强力推进“双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2011年底,全市累计投入帮扶资金4.19亿元,帮扶村级扶贫项目328个、贫困户脱贫项目6700个,转移就业2.65万人,全市74个省级贫困村脱贫率达100%,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5万元,其中18个村达到10万元。
当然,扶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每一阶段都有全新的任务。笔者认为,在具体的扶贫“双到”工作过程中,主要是要坚持健全扶贫工作长效机制,把扶贫开发模式长期化、制度化。一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取得扶贫“双到”工作成果。在扶贫“双到”中,一方面,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以科学的规划和理念改造农村,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双转移”。另一方面,还要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相结合,全面推进各项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当前,借助我市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之际,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医保体系建设,把低保五保对象、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面,实现扶贫与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
二是要实施“一户一法”的帮扶形式。目前,我市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贫困户的稳定脱贫还未彻底解决。因此,对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实行低保扶贫,做到应保尽保;对有条件脱贫的贫困户,采取就业扶贫、种养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等多种措施,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目标。比如,可以采取在贫困村举办用工巡回招聘会实现就业扶贫;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努力形成“一村一品”的致富主导产业,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逐步形成产业扶贫脱贫的长效机制。
总之,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以实现到2020年相对贫困户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帮助他们脱贫奔康。□黄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