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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建议增长11.5%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5日 10: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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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6月1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14日)发布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基准线为11.5%,最高水平为16.5%,最低水平为4.5%。支付给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

  昨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基准线定为11.5%。市人力社保局建议,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照该幅度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对于2010年、2011年效益增长较快,2012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工资增长水平不应超过预警线16.5%;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参照下线4.5%安排员工涨薪。

  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企业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这些岗位人员工资增幅应不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对于一线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工资指导线不具强制性,但可作为工资集体协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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