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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7月1日全国施行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4日 23: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合肥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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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发改委就居民阶梯电价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目前除了西藏、新疆以外,29个省市区已经听证结束,各地正在根据听证会意见修改实施方案,6月中旬各地将陆续出台实施方案,7月1日起全国全面施行。

  根据目前确定方案,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为基础电量,要求覆盖80%居民家庭用电,保障这些家庭用电价格不上涨;第二档用电量要求覆盖95%的家庭,每度电价上涨5分钱,第三档则是剩下的5%用电量最高的家庭,每度电价上调3毛钱。截至目前共有29个省份完成听证,在此方案基础上划定各地三档电价的电量。本报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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