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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超期螺丝瓶?收缴!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4日 13: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昌新闻网-南昌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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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王婧 2011年10月前,所有的螺丝瓶已达到15年的使用年限,必须强制报废。不过,不少市民仍在使用螺丝瓶。近日,我市开展了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在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收缴了46个螺丝瓶。

  近日,安监、工商、质检部门及市燃气管理处对液化气站点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在五纬路一家液化气站点,检查人员发现,不少液化气瓶是超龄的螺丝瓶。而在杨家厂一家液化气供应站,记者看到,店内摆放了二十多个待充装的液化气罐,其中近一半左右为螺丝瓶。

  “按照国家规定,1996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螺丝瓶。也就是说,现在市民手中的“螺丝瓶”都超过了使用年限。在当天的检查中,检查人员收缴了46个存在安全隐患的液化气瓶。“尽管有的旧瓶外边看上去很好,但瓶壁内部已经氧化,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瓶体厚度,加上现在正值夏天,温度高,会造成液化气瓶内部压力过大,很容易出现泄漏,甚至爆炸的现象。”执法人员表示,超期的“螺丝瓶”很可能会漏气,引起煤气中毒。

  此外,严重腐蚀的液化气瓶,焊口连接处可能出现裂缝,或者瓶体凹凸不平,一旦充进液化气,很容易引起爆炸,应尽快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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