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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日在其官网发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就《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全文如下: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幼儿、学生的人身安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校车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保障校车安全的主要环节,总结一些地方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做法,征求部分地方、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研究起草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面对制定《校车安全条例》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2年1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xcaq@chinalaw.gov.cn"> xcaq@chinalaw.gov.cn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新闻回顾】
温家宝:“近来,一些地方连续出现令人痛心疾首的重大校车安全事故。这件事情提起来,我心里也很不安。校车安全必须引起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已经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订《校车安全条例》。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也就是说,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样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讲话全文】
立法仅是保障校车安全第一步
中新社11月29日刊发评论文章《立法仅是保障校车安全第一步》指出,校车安全,从民间呼吁校车安全到总理拍板,中间经历了太多教训。
分析媒体报道可以发现,“黑校车”、“超载校车”多集中于农村地区和城市外来人口聚集区,受害者多为中小学生及幼儿。
据称按照美国交管局的研究,美国学生坐校车要比坐普通车安全8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马雷军博士梳理发达国家的校车管理经验,总结主要有6大特点:健全立法保障,专门机构管理,严格质量标准,细致运行规程,充足经费支持,特殊通行权利。
就中国校车而言,立法仅仅是第一步,还需管理、保障措施步步跟上。据悉,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抓紧完善校车标准,做好校车设计、生产、改造、配备等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要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恶性事故要依法严肃处理。(文字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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