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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酒楼 禁用亚硝酸盐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3日 08: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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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志葵)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禁止餐饮酒楼使用。昨天,卫生部发布公告称,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资料显示,亚硝酸盐是一种食品添加剂,主要用在肉制品的制作中。

  亚硝酸盐是致癌物之一,过量的亚硝酸盐能够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还可使血管扩张血压降低。食用肉制品后,其中残留的亚硝酸盐与机体组织中的仲胺在酸性条件下转化成亚硝胺化合物,亚硝胺化合物具有强烈的致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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