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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发出防止学生溺水安全预警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1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网-数字报刊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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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张雯婧)6月9日,山东、湖南、黑龙江三地发生三起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导致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近日市教委发出安全预警,要求全市各学校全面而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止学生溺水的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学生安全。

  根据教育部的通报情况,今年以来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

  对此,市教委要求全市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班主任、辅导员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落实重点水域的防控措施,普遍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同时,针对夏季特别是汛期多发易发的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转移学生等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开家长会,包括手机短信等方式,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预防溺水等告知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的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此外,市教委还要求各高校切实加强针对性安全教育,加强校内水域安全管理,及时更新危险水域的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及防护栏等安全设施,全面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学生集体活动和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生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校外实习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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