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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了33项涉及民间投资的优惠政策。省内专家建议,这为民间资本带来利好,可朝公共基础等产业投资使使劲儿。
6日,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汇总形成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涵盖六大类33项。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进口关税等多个税种。
其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税收政策9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的税收政策1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税收政策11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税收政策4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税收政策1项;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的税收政策7项。
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占国指出,国家出台鼓励民间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在鼓励民间资本绕过银行,盘活投资。
“在享有政策优惠的这些领域中,公共基础产业,如公路、水运等项目,风险小,是一本万利的,民间资本可以考虑。另外,公共事业领域,如生态环保、水利净化,收益相对平稳,投资风险也比较小。”
王占国说,结合我省发展的现状,在高技术的商贸流通领域存在短板。目前政策在商贸流通领域也有税收优惠,这对我省的民间投资是个新契机。
“高技术的商贸流通行业存在隐形商机,现在我省发展尚有欠缺,民间投资如果找到这个领域的好项目也不错。”他说。记者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