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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官方公开辟谣重申“限放令”鞭炮声没有啦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6日 11: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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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6月6日电(扈炜)昨晚,衡水市政府、市维稳办通过电视台、有线电视台进行辟谣,提醒广大市民:遵守市政府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抵制谣言散播,收到明显效果。

  “庙倒塌了,神要收童男童女,只有放鞭炮、给小孩吃黄桃罐头才能保护家里的孩子。”近日,该则传言在衡水市广为流传,人们纷纷放鞭炮、吃罐头以求“辟邪”。大范围的鞭炮噪声影响了市民特别是高考考生的正常休息。同时,随着夏季气温的升高,集中燃放鞭炮极易引起火灾,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昨天晚上,随着衡水广播电视台在《衡水新闻联播》节目口播市政府通告:除春节期间外,市区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请广大市民辟除谣言,遵守规定,杜绝燃放烟花爆竹,给广大高考学子安静的考试环境;有线电视台飞播衡水市维稳办提醒:遵守市政府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抵制谣言散播,不盲目燃放鞭炮,为即将参加高考的广大高考考生创造一个宁静宽松的学习休息环境,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连日来大范围的鞭炮噪声逐渐降低,到晚10时基本消声匿迹。

  记者在在市内滏阳河景区,随机采访了几位溜弯的市民。家住杨格林小区的王先生说:“刚看了电视出来的,有线电视一会儿一出字幕,俺小区的人们都在议论哪!遵守市政府“限放令”,抵制谣言散播,不盲目燃放鞭炮。”家住广厦小区的赵老师说:“政府信息公开辟谣,而造谣者就没了市场。7日就要高考了,还参加高考的广大高考考生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太重要了!”……

  据悉,衡水市政府早在2009年7月1日就颁布了《关于在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即“限放令”),明确规定市区外环路以内地区,除春节期间允许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外,其它时间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燃放任何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对发生在禁放范围内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严格依照“限放令”、《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对违反者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治安拘留,决不姑息迁就。希望市民发现非法燃放行为后,勇于出面劝止,或拨打110举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当事人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希望市民在约束自己行为的同时,不要做谣言的散布者。

  衡水市维稳办继5日在电视向广大市民发出提醒后,6日早晨又通过手机向市民宣传。扈炜 摄

  关键词:衡水,辟谣,限放令,鞭炮,消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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