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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月18日讯 按照市政府对春节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安排,16日(农历腊月廿三)是春节烟花爆竹解禁燃放的第一天。记者走访市区烟花爆竹市场了解到,市内200多家零售点迎来了首个销售小高峰。
根据市政府公告,在春节期间,在市区限放区内,从2011年1月16日到2月9日,也就是农历腊月廿三到正月十八,共计25天,燃放烟花爆竹不受限燃时间(21时至次日8时)的限制。
昨天下午3点,市民张女士带着女儿在四号区附近的一处烟花爆竹零售点挑选烟花爆竹。她说,按照传统习俗,小年这天要祭灶,“虽然具体细节不像过去那么周到,但放鞭炮吃糖瓜是必不可少的。”
记者走访市区多处烟花爆竹零售点,前来挑选鞭炮的顾客络绎不绝。“最近几天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仅16日全天销售额便达1万多元。”市区虹桥附近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负责人林先生说。
在海陵区烟花爆竹两大批发商之一的海唯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前来批发进货的零售商络绎不绝。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他们准备的烟花爆竹销售产品种类达到了200多种,比去年增加了10多种,不仅新增了大型的礼花,还有适合普通大众的低价位鞭炮礼花,以及小神龙、喜羊羊等儿童主题产品。
公安海陵分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春将至,警方将调整警力部署,在重点时间,特别是对一些居住密集、易燃建筑以及以往有违规燃放的地区为重点,部署巡逻检查,查处违规燃放行为。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市区禁放地点
1、文物保护单位及附近50米范围内;
2、车站、码头、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等交通枢纽及附近50米范围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附近200米范围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附近100米范围内;
5、架空电力线和邮电通讯、有线广播线下;
6、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
7、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大型百货商店(场)、集市贸易中心、影剧院、体育馆、游乐场、比赛进行中的体育场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及附近100米范围内;
8、公园、绿化地带及其他重点防火单位或区域。
(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