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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婚庆开业奠基仍禁放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0日 04: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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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是婚庆的集中期,沈阳市公安机关特别提示,婚庆活动应自觉遵守市政府规定,不得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受到处罚。

  沈阳市为烟花爆竹限放城市,《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限制区域。在限制区域内,除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庆典活动、重要节日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以外,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限放区域内的禁放时段,在易燃易爆单位、防火重点单位、车站等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为保障社会正常秩序,沈阳市公安机关提示,除婚庆活动外,开业、楼盘奠基、竣工及丧葬等活动也不准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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