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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5日讯(记者张中宝 侯小健)今天是第41个世界环境日,海口市政府举行了海口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海口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在全省率先开展PM2.5监测,并从今日起正式对外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据介绍,海口市目前共有5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分别位于秀英区海南省人民医院、龙华路海口市环保局宿舍、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和东寨港。
今年2月,国家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要求省会城市在2012 年12月底前,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而海口市则提前准备,在5个国控站点自动监测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3个指标基础上,于去年11月完成了一氧化碳(CO)、臭氧(O3)2个新增指标监测设备安装和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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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1版)
据介绍,从今天起,海口开始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海口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将陆续发布监测站点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臭氧和PM2.5的监测结果。
根据今年以来监测情况,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海口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日均值全部达到一级标准;臭氧的日最大8小时均值全部达到一级标准;PM10日均值没有超二级标准的天数;海南师范大学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PM2.5日均值达到一级标准的天数为154天,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天,没有低于二级标准的天数。
海口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空气质量要求更加严格,更贴近人们对健康生活的要求。
据了解,我省细颗粒物(PM2.5)监测数据发布实施三步走策略,海口先期公布海南师范大学点位PM2.5监测结果,另4个监测站点监测数据今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三亚市明年底前公布,3年内实现全省覆盖。目前,各市县正全力作好开展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监测的设备购置、经费及人员安排,为细颗粒物(PM2.5)等监测数据发布作准备。
作者:张中宝 侯小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