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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迟交房东强行关店 法院认定合同继续有效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14: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在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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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消息(张虹 四川在线记者 陈明玥)只因租户迟了3天支付租金,房东拒绝收取租金并强行关闭了商铺大门,租户将房东告上了法院要求认定租房合同继续有效。昨日,彭州法院认定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并组织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了纠纷。

  今年5月6日,何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在5月6日及时缴纳房租。3日后,何某凑够钱向李某等人缴纳租金时,房东却提出,何某违约,拒收租金,并强行关闭了铺面。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何某开始租用李某等四人所有的两间房屋经营服装生意,约定租期6年,年租金21000元,于每年5月6日前缴纳。

  因服装店投入的装修资金尚未回本,何某不同意解除合同,双方爆发争执 ,李某提出,如果何某要继续租用该铺面,租金就要涨到一年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租户迟延支付租金的行为是否导致房东有权单方面解约。何某延迟缴纳租金,属于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违约行为。 在本案中,何某迟延交租后,李某等房东没有对其催告过,何某迟延履行的时间也很短,所造成的损失仅为出租人短时间的资金利息损失,何某在事后积极 向出租人给付租金,积极主张合同继续履行,因此,法院认定,何某的迟延履行行为并未构成根本违约,经法官调解,李某等人同意继续履行租房合同,何某也愿意适当提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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