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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散装食用油退市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08: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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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春霞报道)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从5月30日起,乌鲁木齐市所有流通环节食用油批发、批零兼营和零售经营主体一律不得再购进和销售散装食用油。

  为有效遏制制售“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从5月30日起,乌市工商系统开展流通环节食用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对象为乌鲁木齐市流通环节粮油批发市场,食用油批发、批零兼营和零售经营主体。不包括以自产自销、来料加工、代农加工等形式经营的食用油榨油坊或小作坊等。

  此次专项整治内容包括:全面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和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全面清查取缔食用油运输、储存、盛放容器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全面清查“三无”食用油,即:无“QS”标志、无检验合格证明和外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食用油标准规定的违法行为。

  乌市工商局要求,要加强对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油容器和预包装食用油的电子化监管,严格实施备案审查制度,要求食用油批发经营主体必须100%进入新疆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所批发的食用油全部出具电子“一单通”,食用油零售商必须100%使用电子“一单通”。

  据了解,全疆目前有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445家,小作坊815户(其中属于农村农民自己开办来料加工683户),食用油批发经营者502户。我区县级以上城镇居民食用油消费主要是购买定型包装的食用油为主,散装食用油销售的主要对象是中小餐馆、火锅店、餐饮摊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等场所。在乡镇以下农村, 散装食用油主要是小油坊加工,农民自己食用,基本上不进入流通市场。

  目前,乌市工商系统的执法人员已开始对全市散装油市场进行摸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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