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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实施出租车新规 规范公司与驾驶员利益分配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16: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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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成都6月1日电(记者 陈健)历时6年修订完成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成都出租车新规规范、调整公司与驾驶员之间的利益分配,防范公司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近年来,一些城市相继发生出租车“罢运”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出租车驾驶员权益保障不充分、非法营运等问题,亟待加强立法予以规范。

  “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不规范、出让金额过高,是增加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负担的重要因素。”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曹海波说,新规实施后,成都出租车经营权的授予与取得,主要以服务质量和利于规模化经营为竞标条件,彻底改变了过去“价高者得”的格局。

  曹海波介绍,新规明确,经营者不得采取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出租车特许经营权、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分包或者转包营运车辆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经营责任和风险。

  成都出租车新规还增加了公司应承担的主体责任,例如,与驾驶员订立、履行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驾驶员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建立驾驶员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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