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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8日 18: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网银川5月8日电记者 申东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中国保监会宁夏监管局今天联合发布《道路客运车辆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以此建立全区客运企业诚信制度。
根据客运企业交通安全情况,我区将客运企业分为红色、黄色、绿色3个等级。其中红色为危险等级,绿色为安全等级。若客运车辆驾驶员存在对群众态度恶劣、车辆不整洁、甩客等违规操作行为和交通违法记录,并在年度考核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40分,将被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列入“不诚信”黑名单,将被客运企业解聘。被列入“黑名单”驾驶员人数达到总人数5%的客运企业将被定做红色危险等级进行整改。在整改阶段不能新增客运线路,车辆保险费率上浮。
办法还规定,连续安全行驶100万公里以上、诚信考核等级优良的客运车辆驾驶员将被评定为“金牌”荣誉驾驶员。客运企业年度内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超过驾驶员总数5%的,不得参与“金牌”荣誉驾驶员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