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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5月31日讯(记者 曹剑 通讯员 杜娇) 5月31日,记者从泰安市驾驶人考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6月11日实行驾考科目三电子评判,“电子考官”打分,电脑评测成绩。
“电子考”有一个考试管理控制中心设备,考试车安装车载摄像头,监控考生一举一动,还装有电子地图系统为考试车定位。车辆位置和驾驶员操作过程都能无线传输给评判电脑,电脑自动打分,录入数据。
车管所工作人员说,考试时车上有一名交警考官,所有考试内容都是电脑根据考生抽到的内容语音下达指令。车载设备可对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发动机熄火等59条考试标准自动评判。考官会对低头看挡、行驶中未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等39条考试标准现场人工评判,即时通过车载计算机录入扣分情况。
据了解,科目三的考试车辆也有全套的智能化车载考试设备,程序更加严格,与科目二相同,考生上车时要拍照、录入指纹,到时系统自动叫号,比人工考试更加公平、规范。考试结束,电脑当场告知成绩和扣分原因,考生和考官共同确认后,通过无线网络同步上传到计算机系统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