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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下发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13: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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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平顶山5月31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日前,平顶山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平顶山日报消息,《意见》指出,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构建基本保障平台、救助帮扶平台、发展成长平台等3个平台,完善信息管理机制等10项机制,基本建立以家庭养育为基础、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儿童福利机构为保障的孤儿保障服务网络,确保孤儿得到良好养育、健康成长。

  完善信息管理机制。通过孤儿身份认定和审核上报工作,对孤儿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和维护,作为孤儿救助政策制定和落实依据,规范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管理,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

  完善安置机制。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拓展孤儿安置渠道,选择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依法收养的方式,推动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完善最低养育标准保障机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

  完善基础设施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市社会福利院对孤儿抚养、救治、教育、康复、特教的基础保障功能。没有社会福利中心的县(市)要积极争取项目。

  完善医疗救助机制。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参保(合)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

  完善教育保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由当地政府予以资助。对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纳入现有资助政策体系,比照特困学生给予资助。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有相应资助政策,学校为其优先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完善专业队伍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儿童福利机构岗位,加强孤残儿童护理员、医护人员、特教教师、社工、康复师等专业人员培训。

  完善社会帮扶机制。协调社会组织和群体共同投入力量,组织开展慈善救助帮扶、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义工)帮扶、专业社会工作者帮扶等帮扶活动。

  完善就业扶持机制。孤儿成年后就业困难的,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儿给予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创业培训等方面的政策优惠。

  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居住在农村的无住房孤儿成年后,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资助。居住在城市的孤儿成年后,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者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当地政府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对有房产的孤儿,监护人要帮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工作。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孤儿保障工作,把孤儿福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尚明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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