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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香港等地管理经验 沈阳交警执勤“以哨代喊”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0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沈阳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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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吕良德)“嘟~嘟~”5月30日7时许,南京街与市府大路交会处的遂川岗,正在执勤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平一大队大队长尹泉吹响了悬挂在胸前的哨子,制止那些在红灯亮起后仍然过马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自当天开始,全市路口执勤交警全部配发统一制式的警哨,用“吹哨”代替“喊话”。

  “咦,怎么又改用吹哨了?”对此,有人感到稀奇,有人不理解。据了解,此前,交警在路面上执勤都是以“喊话”方式,制止或纠正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时,可能因现场车辆嘈杂、路段岗点范围广等客观因素影响,执勤民警需要大声提示,才能达到目的。因此,不仅给人以态度生硬的感觉,而且还耗费了民警较多的体力。通过借鉴香港等地的交通管理经验,市公安局决定采取执勤交警吹哨子的方式,指挥疏导交通。响亮的哨音可穿透路口噪音,对行人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尹泉告诉记者,借助吹哨指挥管理交通,可以说是交警指挥信号的一种延伸。为此,交警支队明确了警哨使用规范:路面执勤人员统一携带、使用配发的制式警哨,确保音质、音量、音调一致;执勤时,警哨一律用挂绳悬挂于脖颈,垂放于胸前;执勤人员在发现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出现交通违法行为,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时,要使用警哨提示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注意交通安全;当出现交通拥堵时,要配合指挥手势使用警哨示意机动车停止驶入路口,警示交通参与者按执勤人员指示通行。执勤人员鸣警哨时,要以两至三声“嘟~嘟~”响亮哨音进行警示,不得故意拖长音或出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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