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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安全证明”家门口就能开具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1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合肥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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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昨天下午,合肥市交警支队透露,从6月1日起,“驾驶人安全证明”的开具业务将分散至各执勤大队。这意味着,全市驾驶人都可以在自己家门口开安全证明了。

  交警部门介绍,“驾驶人安全证明”的应用涵盖了危化品车辆驾驶人、出租车驾驶人、客运车辆驾驶人、货运车辆驾驶人、驾校教练员等“非私家车辆”领域。这一政策施行后,合肥市区尤其是巢湖市、庐江县、长丰县、肥东县和肥西县等距离合肥市区业务办理部门相对“较远”地区的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将受益颇多。

  根据现行规定,机动车辆驾驶人办理“从业资格证”、“营运证”“春运资格证”等需向相关部门提供由交警部门出具的“无重大事故证明”,大部门企事业单位招聘驾驶人也往往要求驾驶人提供“无重大事故证明”。在今年6月1日之前,需要开具“无重大事故证明”的驾驶人必须到合肥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办理,由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驾驶人安全证明”。

  (合交新本报记者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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