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交警指挥交通时使用警哨
市交管人员配备警哨,在全省尚属首例
从5月30日早高峰开始,沈阳街头的交警以及协勤人员身上就多了一个“宝贝”——警哨。这种塑料制成的蓝色小哨子声音穿透力非常强,可以在早晚高峰十分嘈杂的环境下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据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所有一线执勤的人员都佩戴上了这种警哨,“经过当天早高峰的实验,效果相当理想!”据悉,给民警配备警哨在全省尚属首例。
据介绍,在以往的执勤中,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执勤交警进行纠正时都要用嗓子来喊,语言很难规范不说,其中的个体差异也会造成执法效果不同,比如有的警察嗓门大,而有的民警说话声音较轻等等。
同时,这种“喊话”的执勤可能因现场嘈杂、路段岗点范围广等因素影响,需要大声提示,给人以生硬的感觉,而且耗费体力。通过吹哨子的方式指挥疏导交通,借用口哨响亮的声音帮助交警指挥管理交通,可以说是交警指挥信号的一种延伸。响亮的哨音可穿透道路环境噪音,对驾驶人及行人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尤其对骑自行车人及行人的管理效果更加明显。在当天早高峰时段记者看到,交管部门为每名执勤民警和协勤人员配发执勤口哨,很明显地增加了在路口路段对各类违法现象的提示、劝导、警告的执勤效果。
交警支队明确规定了民警在使用警哨时的规范:参与路面执勤人员要统一携带、使用配发的制式警哨,以确保音质、音量、音调一致;路面执勤时,警哨一律要通过挂绳悬挂于脖颈,垂放于胸前;执勤人员在发现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出现交通违法行为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时,要使用警哨提示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注意交通安全;当出现交通拥堵时,要配合指挥手势使用警哨示意机动车停止驶入路口,警示交通参与者按执勤人员指示通行。执勤人员在鸣警哨时,要以两声至三声“嘟嘟”响亮哨音进行警示,不得故意拖长音或吹怪音。
本报记者杨硕摄影常晟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