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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5月30日,西宁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机制首次进入保险行业,将统一纳入我省“大调解”工作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保险需求不断增加,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险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服务经济生活发展的大局方面,成效明显。但是伴随而来的是,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争议纠纷也逐年增多,多年来,保险合同纠纷一直是保险消费者投诉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保险争议纠纷的解决效率,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青海保监局和省司法厅、西宁市司法局积极沟通、协调,将人民调解制度引入保险行业,发挥行业自身优势,依托省保险行业协会,在西宁地区先行设立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将这一机制统一纳入到青海省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当中,以期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据悉,西宁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重点解决西宁地区的保险合同,西宁市以外区域发生的保险合同纠纷,只要当事人愿意选择到西宁解决,调解委员会同样会受理。同时,为了尽快解决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我省保险机构设立不相符的现实问题,青海保监局和省司法厅计划年内相继在海东、海西设立相应的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为更多保险消费者提供家门口的便捷维权渠道。(作者:魏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