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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私募债破冰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04: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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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内一家从事专业触摸屏生产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己企业生产的触摸展示屏,主要用于专业市场的商品展示,市场需求量大。由于企业实力有限,资金总是十分紧张。 “向银行贷款非常难,向朋友借钱,又借不到那么多;想搞民间融资,又担心利率太高。现在有了私募债,对我们中小企业而言是重大利好。我们盼着自己的企业也能通过发行私募债融到资金,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

  5月2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有关专家认为,《办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这是证券市场的一大改革和创新,也是完善资本市场体系的一大突破,标志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办法》规定,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为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要求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中小企业私募债均采取备案制发行,交易所在接受备案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备案后可在6个月内择期发行。债券发行后,交易所提供转让服务。不过,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办法》也明确指出,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暂时不能发行私募债。

  中小企业融资难,特别是在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不足、出口贸易回落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的“钱荒”形势更为严峻。业内人士认为,很多企业对资金有着强烈的需求,但又不符合上市条件。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适时推出,有望帮助部分中小企业解决这一难题。

  在投资者范围方面,两所规则略有不同,深交所不接受个人投资者。深交所规定,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人应为银行、证券、基金、信托和保险等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等。上证所允许的投资者范围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投资者。

  业内人士认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作为一个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券品种,高收益总是伴随高风险,投资者需谨慎。(记者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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