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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967066消息(通讯员 王贤才 见习记者 于飞) 由原来的酒后驾驶升级为醉酒驾驶,惩罚也同样由原来的行政拘留升级为刑事拘留,这次王某大胆上演了酒驾升级版。据了解,2008年,他曾因酒后、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今年5月21日,他又因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
5月21日下午3点15分,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幸福西街十六村村口执勤时,看到一辆小型轿车在路上开得歪歪扭扭,像是酒后驾驶,民警将车拦下。车停下后,民警闻到司机身上的酒味比较大,就知道他中午喝了不少。
民警将司机带回烟台市交警二大队,经检测发现,这名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224.5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王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据王某交代,他前天晚上喝了一瓶半38度的白酒。第二天中午又喝了两瓶啤酒。喝完酒后,他拿着老板的车钥匙把车开了出来,结果被民警查获。
民警发现,这位司机因为酒驾被查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08年9月19日,在交警二大队开展的酒后专项活动中,王某因酒后驾驶被查获,记扣驾驶证6分,罚款400元。
经查,王某当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另外要罚款1000元,并被行政拘留。不过,这次王某不再像上次一样幸运,对他的惩罚也由行政拘留升级为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