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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湖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与会代表讨论。 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沈荣华)
此前报道:湖南两套阶梯电价方案供听证 月用电超160度电价或上涨
居民电价预计平均提高1.1分钱 也将听证
专家称阶梯电价二档电量家庭电费月涨不超10元
阶梯电价被疑变相涨价 业内反驳电价不应白菜价
到物业买电的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
红网长沙5月21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戴丹 谢功梅)5月21日上午,湖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在长沙召开,省物价局作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定价成本的监审报告。
本次成本监审对象为湖南省电力公司,主要审核湖南省电力公司2009―2011年的资产、负债、电量、电价、支出费用、人员情况等。
经审核,2009―2011年湖南省电力公司含线损的单位购电价格分别为0.438元/千瓦时、0.443元/千瓦时、0.481元/千瓦时,单位居民生活用电输配电成本(不含税)分别为0.212元/千瓦时、0.216元/千瓦时、0.238元/千瓦时,输配电税金分别为0.040元/千瓦时、0.041元/千瓦时、0、045元/千瓦时,在没有考虑负荷率、同时率等负荷特性情况下,不含政府性基金附加每千瓦时0.05355元的居民生活用电成本分别为0.690元/千瓦时、0.701元/千瓦时、0.764元/千瓦时,加上政府性基金附加后分别为0.744元/千瓦时、0.755元/千瓦时、0.818元/千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