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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专抢夜行单身女子的“飞车大盗”抓到了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 05: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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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05月21日讯昨天凌晨零时左右,涉嫌在金华市区多次作案、实施飞车抢夺的男子王某被婺城巡防大队抓获。

  今年3月以来,婺城警方接到20多起报警:拎在手上的包被人抢走了。

  经过分析,办案民警发现其中17起案件有共同点:

  被抢的都是单身女性;时间都发生在晚上11点到凌晨1点之间;位置都是在偏僻的路段,但离八一街、双龙街等主干道不远。

  根据受害者反映,抢包的是一个男子,骑摩托车作案。

  5月1日,八一南街何宅附近,一个女子拎着的LV包被抢,里面光现金就有1.7万元,再加上玉器等物品,损失近4万元。

  5月15日晚上,市区发生了3起相似的飞车抢夺案。第一起位于双龙北街一家网吧门口,第二起位于江南李渔路和兰溪街交叉口附近,第三起位于亚峰路一家酒吧门口。其中酒吧门口的被抢女子,包里有7800元现金。

  “一个晚上作案3起,胆子很大,手法也很老到。”根据金华市特警支队副支队长潘宏德的经验,作案者应该是个惯犯,有前科的可能性很大,“应该是一个人。他作案频率很高,基本上隔四五天就要出来一次。”

  5月19日晚,在金华市特警支队部署下,婺城公安分局巡防大队便衣民警在市区五一路菜市场、道院塘、何宅等6个点进行了蹲点守候。

  当晚11点50分左右,一个骑着摩托车的男子出现了。当他在太阳城公交站附近准备对一个路过女性下手时,被便衣民警当场抓获。

  男子姓王,金东区曹宅人,今年31岁。曾因飞车抢夺被判刑8年,去年下半年刚刚出狱。

  据王某交代,他平日在市区申华饭店附近一家摩托车配件店上班,作案用的摩托车是店里用于送货的,每次作案如果抢不到1000元,他就不会收手。

  目前,王某已被刑拘。

  民警提醒女性市民:

  晚上出门最好结伴,尤其是晚上10点以后,要尽量避免单独出行。穿着打扮上不要露富,走到僻静或黑暗处时,要注意前后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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