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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服务费:主任医师4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0日 03: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今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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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记者李亚红 黄海)“以药养医”是导致“看病贵”、滥用抗生素等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北京市医改办18日宣布,将在北京友谊医院试点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建立医事服务费制度,既不让医院收入减少,又能遏制医院多卖药的利益驱动。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对于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等造成的收入损失,通过建立医事服务费来弥补。医事服务费以2010年医院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收入为基础,按照总体平移的原则算出医事服务费总额,因此按静态测算医院收入不会减少。医事服务费按医师职级确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医保定额支付每人次40元,医保患者每人次个人支付标准为:普通门诊2元,副主任医师20元,主任医师40元,知名专家门诊60元。

  那么医事服务费是否会增加患者负担?韩晓芳介绍,改革前考虑了不增加患者负担的问题,特别是考虑了让80%的普通门诊患者享受到降低负担的好处。虽然增加了医事服务费,但是其他方面可以减少患者支出,共包括三部分:北京市医保患者若在试点医院普通门诊就医,实施医事服务费前,挂号个人支出3元,实施医事服务费后,每人次个人支出减为2元;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药品费用直接减少;医药分开可以遏制过度用药、滥用药等现象,也会节约医疗费用。

  作者:李亚红 黄海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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