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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讯(记者傅翔龙报道)5月8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街道办事处新立社区39岁的低保户杨金华领到了450元城乡困难群众午餐营养膳食补助。
午餐营养膳食补助对象是乌鲁木齐开发区(头屯河区) 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子女,按每人每天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即每人每学期补助450元。开发区(头屯河区)民政局制定出台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城乡困难群众午餐营养膳食补助发放办法》。
《办法》中规定,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中有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子女的,于每学期开学之日起5日内,由户主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在午餐营养膳食补助金发放后,停止享受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待遇的城乡困难学生不予追回其午餐营养膳食补助金。
2012年度,民政部门已安排23万余元的专项资金用来发放午餐营养膳食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