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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医患纠纷有必要进行更多探索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07: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牛网 解放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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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海鸣(新闻晨报供稿)

  各地医患纠纷由来已久。然而,近期发生的两起极端事件,仍让人震惊不已,甚为痛心。一起是医生“集体下跪”,另一起是“哈医大血案”,两件事情性质同属 “患者维权越界”,结果也都让医院和医生“很受伤”。

  患者为何在维权时屡屡越过法律的边界、选择极端方式?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的医患纠纷协调机制是失灵的。解决医患纠纷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患者与医院自行协商;二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导进行调解;三是通过诉讼手段解决。在实际操作中,前两种方式的效果往往不佳。而打官司耗时耗力,且费用高昂,这第三种方式也被很多患者视作畏途。

  如何破解 “医患纠纷协调机制失灵”的难题?笔者认为,应沿着两个方向去探索。一是解决医患双方不对等的问题。有必要考虑引入更多的政府职能部门、专业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律师、甚至民间组织参与,增强患方的话语权,消除医方“一言堂”的现象。而反过来,一旦遇到“集体下跪”事件这种患方仗势欺医的情形,这一探索形式也有助于保护医方的权益不受“医闹”侵害;二是走“非诉讼纠纷处理”的路子。应尽力引导医患双方在法庭外和解。

  针对医患纠纷的极端事件,卫生部、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这对于震慑“医闹”等不法行为、化解矛盾纠纷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根本上遏制极端事件的发生,还是要从源头上治理,完善医患纠纷协调机制。

  去年以来,上海等地进一步探索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北京成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调解申请,调委会须在3日内受理。遇到重大疑难医疗纠纷,实行专家合议制度,必要时还要召开听证会。调委会不收取任何费用,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安排。这有利于保证调委会的中立,取得医患双方的信任,是一种有益的探索,虽然政府财政负担增加了一些,但以此来促进社会和谐,是值得的。政府“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就是要从这些非常具体的事情做起。

  (作者为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侨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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